本招标项目福华苑(KCGD2022-19号地块)建筑工程已由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208-530111-04-01-60169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中铁站城诺德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华苑(KCGD2022-19号地块)建筑工程EPC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华苑(KCGD2022-19号地块)总占地面积26079.6m2,总建筑面积244907.85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8174.85m2(其中回迁房面积174329.89m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3844.96m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803m2,地下建筑面积65930m2,建筑密度23.81%,绿地率40%。以上具体建设指标按规划部门批准执行。
2.2招标范围:福华苑(KCGD2022-19号地块)建筑工程EPC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完成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总承包管理工作:
2.2.1规划方案:完成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全部内容的设计工作,经投标人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招标人审定,经招标人审定同意后负责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的报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2.2.2设计应在充分理解招标人的需求,遵循限额设计的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土建(安装)施工图设计、人防施工图设计、BIM模型设计等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不少于招标人要求内容;
(3)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及初步设计,符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方案的各项要求,完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工作,并完成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含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
(4)红线范围内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电梯、照明工程、高低压配电室等及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的简单楼梯间等的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
(5)红线内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各专业室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及建筑管线综合,红线外设计至市政接口;
(6)施工图设计须提供结构计算模型(含计算书和其他计算数据),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设备各专业负荷计算书等内容,并提供单位含砼量、含筋量(分地上、地下)及施工图预算。
(7)投标人应委派设计人员驻场负责报批报建及施工配合。
2.2.3施工、采购部分工作:①经招标人确认并下发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地下室顶板及建筑屋面工程、地下室地坪及交通设施工程、室外管网系统、室外附属工程(含散水、排水沟、化粪池)、人防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预留预埋工作等全部工程。②总承包管理工作。③采购部分工作: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归档(含影像档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4项目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交底及红线范围内外各参建单位的整体管理、协调;配合用地范围内外景观、电梯、市政供配电工程、市政给水工程、市政燃气工程等(详见合同附件5:发包人直接分包专业工程及采购项目一览表)接驳工程实施的管理服务。
2.3总投资:约104859万元;
招标规模:约70109.7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中心城区南二环南侧官渡区官南板块的福德村片区,北邻昆明火车站,南至日新路,西接官南大道,东至春城路,KCGD2022-19地块。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9月1
(其中设计周期7
历天,设计服务期限需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10月1
计划竣工日期:2027月3
(该日期为完成项目综合竣工备案的绝对日期)
2.7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应满足本项目不同阶段相应设计深度及施工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限提供)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意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职称证书、2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提供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2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2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提供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书、2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3.5业绩要求:
设计部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均可)1个总投资在49077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7.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签发
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的,以合同签订
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以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
为准)。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可为单独的设计业绩,也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应满足上述设计业绩的要求。
施工部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均可)1个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49077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7.15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签发
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的,以合同签订
为准,已完成的项目以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
为准)。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可为单独的施工业绩,也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应满足上述施工业绩的要求。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具体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点击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条件中输入公司信息进行查询)。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之间任一日期的查询截图。(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7)联合体中标后,所有提交给招标人的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8月13日至20
8月1
23:59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9月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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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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