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3】16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新增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引汤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2服务地点:佳木斯市汤原县;
2.3服务内容:完成防洪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至投标截止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为20
01月1
17时00分至20
01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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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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