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北路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北路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伊州发改项目〔2024】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60%、地方配套资金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北路供热管网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县城朝阳北路等路段
2.1.2建设规模:新建朝阳北路等路段供热DN50-DN300管道13.4千米,直埋无补偿敷设方式,采用直埋预制保温管,焊接连接,设计压力为1.0MPa,其中:DN50管道40米、DN150管道1864米、DN200管道3996米、DN250管道2450米、DN300管道5050米,钢筋混凝土阀门井250座,管网地貌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18000平方米。
2.1.3总投资额:2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7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已完成3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2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未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则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成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新疆工程建设云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3)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ktts://wensk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在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情况和劳务合同纠纷情况。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当场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接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及承诺函;(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的承诺函;(9)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函、建筑实名制承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不得增加额外的检索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3.10、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20
08月0
10时00分至20
08月1
20时00分;
4.2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
08月1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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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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