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152号文件、长净经审字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增发特别国债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标段划分: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五标段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五标段:林地面积约 66.5 公顷,苗木 23533 株,主要为云杉、樟子松、白桦、落叶松。清林面积为 66.5公顷。包含:移植前准备工作、起挖、修剪、起吊、包装、运输、装卸、栽植开挖、定位、栽植、后期养护管理。场地内剩余枯树、死树进行清林外运。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净月区南部,玉潭镇西南侧,友好村、建国村以及黎明村内。
2.5计划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投标条件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五标段)
(2)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五标段)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在2021年1月
至今,以完成
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
1月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五标段)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8月
9时00分至20
8月1
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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