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53
2.政采云编号: KMZC
2.项目名称:20昆明市延安医院神经内科设备采购项目(一)
3.预算金额:1标段:270.00;2标段:56.00;3标段:5.00;4标段:28.00。
4.最高限价:1标段:270.00;2标段:56.00;3标段:5.00;4标段:28.00。
5.采购需求:
5.1不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ICU桥式医护工作站,数量:18套;最高单价限价:15.00万元;是否核心产品:是。
5.2不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多通道输注工作站,数量8套,最高单价限价:7.00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
5.3不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可视喉镜,数量:1套;最高单价限价:5.00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
5.4不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医用电动床,数量:8套;最高单价限价:3.50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如有)
3.3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
08月0
至20
08月13日,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施秉县2025年省级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5
-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亚微米贴片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 颍上县东城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三期)招标公告 2025-05-15
- 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5-15
- 东前河涉徐工B地块新建箱涵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5-15
- 东前河涉徐工B地块新建箱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5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损余物资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集成平台等保测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 北京兴源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联轴器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5-05-15
- 车间屋面漏雨维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