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安市黄河驾校地块住宅项目已由淮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淮政务投资复〔2024〕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黄河驾校地块住宅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古淮河南岸,大同路北侧,合肥路(规划)西侧。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万?。
2.3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建设项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各类构建驻工厂(场)监造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总服务期为169历天(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96
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12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的总监无在监工程(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3个月)。
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该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7自2021年7月以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建筑面积14万?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8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交纳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3.9 其他要求:
3.9.1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9.2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9.3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以处罚
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
向前推算为准。
3.9.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5 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文)相关要求。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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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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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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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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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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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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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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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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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5.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文相关要求。 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3个月)。 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项目总监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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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7月 |
1)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五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如因设计和勘察单位是同一家单位而少盖章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 3)类似工程内容必须包含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监理,否则不予认可。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6)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中描述为准,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须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人拟派总监类似业绩中总监理工程师名字以竣工验收证明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名字描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等证明材料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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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提供资质证书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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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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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养老金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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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条件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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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符合条件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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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材料,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相应的诚信库链接的,投标文件中无诚信库链接的不予认可;要求提供其相应的诚信库链接的,评标时均以诚信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文件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上传图文无法识别或未录入至诚信库的均不予认可。企业诚信库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录入。 2.上表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上表中任何一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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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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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且不得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监理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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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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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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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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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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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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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67分 2.项目监理机构:20分 3.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4.信用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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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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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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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67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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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5分) |
(1)具备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总监执业年限在10年及以上的得3分;5年及以上且10年以下的得2分;在3年及以上且5年以下的得1分(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至本次监理投标截止日期止); 注:以上有效的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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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15分) |
不可竞争条件: 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标准应符合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文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名: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每名土建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须具备机电安装类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满足上述全部需求的得 15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2)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专业类别(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准)与招标文件要求专业不符的不予计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注册证书等须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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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 2.以上投标人拟派的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本次投标项目岗位安排中,每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出现多岗位为同一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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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监理部应配齐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图籍、现场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游标卡尺、焊接检测尺、螺旋测微仪、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相位检测仪(电器)、电阻测试仪,百格网等。 注:以上设备以列表形式报出,每样设备每缺少一项扣0.5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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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得分(5分) |
信用得分=5%*开标时最新一期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监理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注:1、监理企业信用评分不区分主增项和等级。 2、首次进入淮安市行政区域的市外监理企业初始信用分取在我市的市外监理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3、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内监理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本地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4、淮安市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9)27 号,2019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淮安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自评价公布之日起至下次评价公布之日前有效。 |
5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 20
8月
至20
8月1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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