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自然屯通硬化路项目(20部分)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自然屯通硬化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发改字〔2022〕136号)、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自然屯通硬化路工程(20
部分)建设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伊交发〔2024〕1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贴及县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省补贴32.36 %;县财政资金67.64 %。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2.2建设规模:路基宽度4.5-5.5米,路面宽度3.5-4.5米,路线总长18.776公里,本项目无新建桥梁,共建涵洞248m/37道(多条线路)。该公路采用小交通量四级公路(II类)标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2.5试验室服务期限:208月3
至2025年11月3
,总计45
历天。与施工工期项目对应,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最终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本款所述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电子化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8月
到20
8月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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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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