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制丝尾气异味处理提标增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4AT187076604968)。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合肥卷烟厂购置4套注入式高能氧簇设备,2套微凝胶喷雾系统,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一切内容,用于减少异味排放,满足高新环保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有能力的投标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若为分级授权,须提供上级代理授权书,同时需提供上级代理单位具有制造商合法授权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若非中文版,请提供对应中文版翻译件。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的异味治理主机设备(类似于高能氧簇的注入式离子法除异味设备)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用的除异味设备(类似于高能氧簇的注入式离子法除异味设备和喷雾处理设备)在2021年1月以来有应用业绩;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投标人提供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
7月3
09:00至20
8月
17:00。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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