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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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吉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三)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概况:新建道路面积10135.52平方米,新建路缘石1386.79米,新建雨水管线362.91米,新建人行道路,栽植树木、交通标线、路名牌等工程
2.4建设地点: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西侧兴华路(创业大街-经合大街) ;
2.5计划工期:20
09月0
至20
11月3
;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861.20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换证问题的投标人,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企业资质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要求: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
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
1月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注册后查看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7月3
至20
08月0
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招标项目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吉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三)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概况:新建道路面积10135.52平方米,新建路缘石1386.79米,新建雨水管线362.91米,新建人行道路,栽植树木、交通标线、路名牌等工程
2.4建设地点:轻量化产业园区项目西侧兴华路(创业大街-经合大街) ;
2.5计划工期:20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861.20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换证问题的投标人,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企业资质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要求: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注册后查看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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