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2期已由九发改农经字【2018】430号、赣财农指28号、赣发改农经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九江市柴桑区江新洲大堤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江市柴桑区江洲镇、新洲场境内;
2.2 招标规模:建设工程费约8344.65万元,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本次招标金额为169万元;
2.3 计划工期:40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0月2,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11月3
;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段;
2.5 招标内容: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施工监理;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1年8月3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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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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