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单位为北京绿谷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绿谷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电力改移工程物资采购
2.2招标内容: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电力改移工程物资采购供应服务,共分为1个包。
2.3交货:采购人下达订单后,供应商一个月内完成配送工作,具体时限要求以合同为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1: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11)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4)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否决投标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5)关于(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规定。
(16)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个标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针对同一标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均按否决处理。
对于本批次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代理商均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身份确认函》(以下简称“身份确认函”),未提供(包括未按附件格式提供者)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于虽提供了“身份确认函”,但与其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所记载的身份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较高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对其作出的不利量化考虑,或者其投标被否决)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中的制造商是指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集成商是能够提供系统集成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机构,包含设备系统集成商(如硬件系统集成商、弱电系统集成商)和应用系统集成商(如信息化方案集成商);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不包括为项目提供系统集成产品与服务的集成商;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定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本次招标中,集成商可被视为制造商的一种特殊情形。
(17)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无相关信息请在相应位置列明)、“股权关系承诺函”和“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未按前述要求提供“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股权关系承诺函”、“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部基于上下级监督管理关系或出资关系,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下级单位或其出资单位委派人员任职或从事与原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除外,无需提供“从业限制情况承诺函”)或填写、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文件,不利后果(包括不利评审或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专用资格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7月2
-20
7月3
24:00时(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开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度锚杆钢筋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 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卷烟厂物流维保(原料配方库、烟丝库物流设备、卷包辅料库、成品库、AGV)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 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2
- 高密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12
- 鄂尔多斯市空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08-14住宅项目营销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2
- 开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5月钢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 中交二航局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V标交通艇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2025-05-12
- 石家庄北站改造工程2、4站台墙及雨棚工程、四通口及旅客通道接长工程;石家庄北站改造配套补强工程2、4站台墙工程、消防工程;北站区域路网提升改造工程泰华街(市庄路-滨华路)道路工程北侧出站厅工程、挖探沟工程、环保工程、临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2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杭州西站枢纽振华西路(龙舟北路-良睦路)道路工程Ⅱ标段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2025-05-12
- 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廊道系统上料能力提升局部技改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2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化学应急专业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代煎配送(含膏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2025年度流量计量检定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嘉应学院丰顺校区智慧体育赛事综合保障平台及校园跑无感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动力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天桥沟灰场安全评估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供热疏水泵变频柜移位公开比价(二次)公告
-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2025]职工定点用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