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3年度丁伙镇高桥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增建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标准:预制衬砌渠道,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3.5m宽机耕路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江都区丁伙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历天,具体开工
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1年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本工程项目预算价:175545.41元;招标控制价:175545.41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工程价款依据《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拨付,经监理核实工程量,工程审计根据工程量核价,业主单位确认工程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量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50%,施工单位凭手续申请支付合格量30%的工程款;经监理核实工程量,工程审计根据工程量核价,业主单位确认工程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量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90%,施工单位凭手续申请支付合格量80%的工程款;工程全部竣工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后申请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区级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运行一年无缺陷后按实支付。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名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
7月2
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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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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