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内容:优化升级业务运营平台功能,提升云手机产品大规模商用运营能力,预计功能点数量为20000个。
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90万元,不划分标段,拟选一家合作单位,中选份额为100%。
1.3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1.4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若在1年内未完成项目验收,则合同服务期自动延续至该项目验收通过之日,验收通过次日起免费维保期1年。
说明:本项目采用框架采购方式,在比选应答中应答人已承诺接受采购人框架合同管理模式,并知晓本合同标的并非确定发生的,因此本框架合同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应答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省内自有互联网业务系统 | 套 | 1.000 |
2.1 应答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组织经营证明及其出具的授权证明)。组织经营证明未体现的信息(如有),可提供有关行政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官方网站可查到。(如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2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7月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
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指“云终端业务运营或运营支撑类平台/系统、大数据应用或大数据平台”的技术开发类项目)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2595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699万元。(如联合体应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情况作为评审依据)
注:
(1)需提供合同(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订单、单项合同、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订单)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生效)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扫描件/电子发票(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如提供框架合同+多份采购订单,涉及合同份数计分,仅作为一个合同计算。
(2)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含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
(5)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
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2)发票开具须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6)凡是合同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或合同生效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份合同业绩无效。
2.3 财务/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处于以下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本次所采购品类或全品类,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5)近三年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近三年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7)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
注:均以应答承诺函形式提供,且第8-11条须提供相关截图或者在相关网站上查询为不处于第8-11条情形。
2.4 应答唯一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但不接受应答人仅就本项目的某一项内容进行应答;若以联合体应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各方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应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应答;本项目主体部分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附属、辅助性部分可以转包、分包,主体和附属的划分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注: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应答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接受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双方自行约定牵头单位,并向采购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答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牵头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应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应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应答将被否决。
(3)联合体应答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应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应答人或应答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4)联合体应答时,2.1 应答人资格、2.3 财务/信誉要求和2.4 应答唯一性均需对联合体双方分别进行审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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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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