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甘肃)2024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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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甘肃)20
含油污泥委外处置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组由于日常生产等作业产生落地油泥较多,预计20
新增含油污泥约7295.4吨,其中产能建设项目组约6000吨,产能建设项目组预探评价约1259.4吨。为满足生产需要,需对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合规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
第七采油厂20
含油污泥委外处置项目主要内容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需要有资质的企业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对储存含油污泥进行合规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所有程序必须合法。
2.2招标范围:第七采油厂项目组油污泥处置项目,详见标段划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2.4服务地点: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甘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二标段已经完成招标,本项目二次招标只针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合规转运处置20
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产生含油污泥预计6000吨):759.6万元(不含税)。
工作量由甲方根据承包商的处置能力、处置质量、进度合理分配,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等内容,处理后的尾渣必须合法合规处置,不得倾倒、掩埋。生产厂址位于庆阳市以外的危废处置企业,需承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前3
)具有危废处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
3.4车辆要求: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
3.5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
7月2
至20
7月2
内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甘肃)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组由于日常生产等作业产生落地油泥较多,预计20
第七采油厂20
2.2招标范围:第七采油厂项目组油污泥处置项目,详见标段划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2.4服务地点:第七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甘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二标段已经完成招标,本项目二次招标只针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合规转运处置20
工作量由甲方根据承包商的处置能力、处置质量、进度合理分配,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等内容,处理后的尾渣必须合法合规处置,不得倾倒、掩埋。生产厂址位于庆阳市以外的危废处置企业,需承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
3.4车辆要求: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
3.5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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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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