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宁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市公园大街(西环路至阿合买提江路)、伊犁街巷道(新华西路至南环路)。
2.1.2建设规模:①改造DN20-DN400供水管网15 千米,设计压力1.0MPa,管径<DN100采用聚乙烯复合管、热熔连接,管径≥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K9级)、橡胶圈承插连接。其中:De25管道4500米、De63管道3628米、DN100管道4206米、DN150管道290米、DN300管道334米、DN400管道2042米,混凝土检查井276座(含消火井),消防水鹤3 座;管网地貌恢复22000平方米,含花砖路面14000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8000平方米。②购置安装设备创建DMA局部二级分区管控系统,含流量压力在线监测设备80套(钢筋混凝土监测井50座)、电动调流调压阀15套(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5座)、电动闸阀50座。
2.1.3总投资额:3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41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供货设备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EPC总承包设计业绩不得少于3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认定以合同签订
为准)。
② 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 申请人应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相关网页等截图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
为准)
3.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单位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施工单位人员满足以下条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中级(含)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9、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申请人拟投入的所有配备的班子成员、法人代表、委托人均应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为:20
07月2
10时00分至20
07月2
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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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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