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安徽芜湖IPTV转码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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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20
中国联通安徽芜湖IPTV转码器采购,包含编转码设备3台及配套编转码软件。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120000元(不含税)。
1.1.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1.4交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1.1.5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2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IPTV编转码设备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5000元,编转码软件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60000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应答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今,至少1份编转码器销售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
1.提供上述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6.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2.7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07月1
20时00分至20
07月2
12时0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20
1.1.2采购预算:120000元(不含税)。
1.1.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1.4交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1.1.5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2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IPTV编转码设备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5000元,编转码软件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60000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应答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
1.提供上述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6.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2.7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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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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