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税务管理支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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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采购1家税务管理支撑服务的提供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日常税务代理服务:包括代理甲方及关联公司新设分、子公司税务登记工作、日常纳税申报、发票管理事务及其它分公司属地支撑服务等;(2)税务风险管理服务:包括汇算清缴和研发加计扣除鉴证服务及其他增值税务支撑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 资金来源: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1.3 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5 服务地点:全国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37.94万元(不含税总价),应答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财务服务 项 1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资格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答人为税务师事务所应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应答人为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应答人为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4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
至应答截止之日须具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或研发加计鉴证服务类项目;②税务运营支撑或税务代理或税务风险管理或税务咨询类项目,上述两类各提供一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订
页、合同签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②须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
须在2021年1月
和应答截止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③签订
以合同签订
为准,如没有体现合同签订
,则以合同内容的服务
为准。④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或合同内容未能区分应答产品/服务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倒推)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
07月1
22时00分至20
07月1
22时00分(北京
,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1.1 采购内容:采购1家税务管理支撑服务的提供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日常税务代理服务:包括代理甲方及关联公司新设分、子公司税务登记工作、日常纳税申报、发票管理事务及其它分公司属地支撑服务等;(2)税务风险管理服务:包括汇算清缴和研发加计扣除鉴证服务及其他增值税务支撑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 资金来源: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1.3 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5 服务地点:全国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37.94万元(不含税总价),应答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财务服务 项 1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资格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答人为税务师事务所应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应答人为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应答人为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4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倒推)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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