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级财政、肇庆市,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肇庆段资本金由省级与肇庆市按7:3分担,其余申请银行贷款。本次物资租赁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中国铁建、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片石、黏土、钢结构件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站前工程GZSG-3标段,里程范围:DK25+565~DK41+208,正线全长15.643km。项目合同总造价25.7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
本项目主要有:正线路基0.35公里9.4万方,站场路基0.76公里8.8万方;特大桥12289.01m(西江特大桥8324.31m,双线特大桥1238.21m,单线特大桥2726.49m),中小桥100.51m,框架桥2座,涵洞186.58延米/10座,预制架设混凝土箱梁217孔,现浇简支箱梁8孔;隧道3500延长米(将军岭隧道)。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片石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能力要求:月供应量不低于2万吨;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即可;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合作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2年-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合作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 黏土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供应能力要求:月供应量不低于2万吨;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即可;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合作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2年-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合作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3 钢结构件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招标方使用产品的生产能力;
3.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该包件物品的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检验合格证书等资质证明;提供投标产品的(2022-2023年)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合作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22年-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合作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7月1
至20
7月2
(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30、
14:30-17: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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