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2024年充电产品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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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20
充电产品施工服务项目。
(2)招标项目性质:工程招标。
1.2采购预算:含税金额163.28万元。其中货物部分15.82 万元(税率13%),施工部分147.46万元(税率9%),安全生产费金额见基准价表。
1.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4采购内容:采购电动自行车低速充电桩(包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1.5合同期:本项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在先之日为止。
1.6供货期:7天。
1.7质保期:3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1.8工期:15天。
1.9服务地点: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10标段:不划分。
1.11中标人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1.12报价规则:根据基准单价报报价折扣(非OFF)。本项目基准价见附件基准价汇总表。
1.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
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若是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2.1.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至少各一人: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 电工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5) 上述所提供的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常州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常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职消其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20
7月1
至20
7月2
(北京
)。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20
(2)招标项目性质:工程招标。
1.2采购预算:含税金额163.28万元。其中货物部分15.82 万元(税率13%),施工部分147.46万元(税率9%),安全生产费金额见基准价表。
1.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4采购内容:采购电动自行车低速充电桩(包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1.5合同期:本项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6供货期:7天。
1.7质保期:3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1.8工期:15天。
1.9服务地点: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10标段:不划分。
1.11中标人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1.12报价规则:根据基准单价报报价折扣(非OFF)。本项目基准价见附件基准价汇总表。
1.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2.1.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至少各一人: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 电工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5) 上述所提供的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常州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常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投标人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或职消其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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