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重点片区居民共有供热庭院管道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能源备〔2024〕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津热住建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903.8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他资金:9903.8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9.3千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津热住建供热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重点片区居民共有供热庭院管道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29.3千米,项目是天津市地下供热管网改造重点项目,已纳入市供热专项规划和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供热管网老化问题,保障供热稳定。其中:和平区改造DN20-DN200庭院及楼内公共管道41.60公里以及供热配套设施等;红桥区改造DN50-DN300老旧供热管网19.85公里,改造单户分环12万平方米,锅炉房及换热站设备提升改造;河北区改造 DN32-DN250 庭院供热管道38.74公里以及供热配套设施等;宁河区改造DN65-DN300庭院及楼内公共管道8.69公里以及供热配套设施等;宝坻区改造DN20-DN250供热二次网及楼内立管13.46公里以及热力入口装置改造等;南开区改造DN40-DN200供热二次网管道6.96公里及分支阀门、热力入口装置改造等。,总投资额9903.8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供热站片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热住建供热有限公司20 卫津路129号、银达公寓等5个小区供热旧管网改造EPC工程,招标范围:对卫津路供热片区楼内立管改造38.436公里,最大管径 DN65,涉及供热面积59332.6平方米。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乃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后续服务工作。总投资额726.15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 08月1 至 20 09月3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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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或单独配置);(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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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 前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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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北京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20 07月1 至 20 07月1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20 07月1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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