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2024年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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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0
项目名称:番禺区20
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数量:1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7月1
至20
7月1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9:00 至 12:00 ,
14:30 至 17:30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7月23日14时30分(北京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
)
项目编号:GZ20
项目名称:番禺区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数量:1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番禺区20 |
人民币8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 |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项目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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