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泉州市财政统筹及社会捐助,招标人为泉州市开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约 10311.28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陵园山门、陵园广场、英雄形象墙等主题项目及配套建设停车场、景观绿化、消防通道、配套用房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的总承包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共1628.5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60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8.50 万元;暂定金额: 0 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或②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书、或③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④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②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书,或③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1)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内容: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下放权限内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
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②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
前和2024 年12月3
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
12月3
。 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7月1
08时00分00秒至20
7月1
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20
7 月 31 日17:00(北京
)前到账。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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