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已由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以徐铜经发投审【2024】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铜山区交通运输局以铜交建许字【2023】XK012号、铜交建许字【2023】XK016号、铜交建许字【2023】XK017号、铜交建许字【2023】XK021号、铜交建许字【2024】XK0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铜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铜山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境内,项目详情如下:
2.1.1 2024TSZZ-JL1标段:对应施工标段
2024TSZZ-SG1标段:G104、G310、G311、S003、S252、S253、S322、徐淮快速通道:国省干道安全隐患需增设波形梁护栏约4千米,标志板面86套,清理通视三角区2处1300平方米,需要新建红绿灯路口3处,信号灯改造6处,增设哨兵系统4处,标志34套,标线1817.68平方米等道路设施。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80km/h。
2024TSZZ-SG3标段:故黄河南岸旅游路:被交路破改平15处,增设机非开口17处、信号灯4套、标志75套等。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60km/h。
2.1.2 2024TSZZ-JL2标段:对应施工标段
2024TSZZ-SG2标段:X202、X203、X204、X208、X210、X301、X302、X303、X306、X307、X309、X351、X352、X355、X208示范路、X304示范路:县道隐患点增设标志96套,单悬臂标志2套,标线8200平方米,道路信号灯1个,警示桩220个,B级波形梁护栏11478千米等道路设施;县道304示范路段增设标志68套,标线9960平方米,波形护栏3千米,信号灯及人行信号灯4套,哨兵系统3套等;县道208示范路段增设标志9套,标线3400平方米,波形梁护栏16米等。其中,最高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60km/h。
2024TSZZ-SG4标段:五环路(206国道改线段)铜山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风险隐患治理工程(第二批):新增标志35套,拆除标志14套,更换版面4套,标志改移19套,标志拆除八角形D=800四套,新增白色热熔标线3526平方米,黄色热熔标线174平方米,洗刨标线643.2平方米,新增B级护栏7076米,改移A级护栏370米,新增A级护栏322米,拆除A级护栏7076米,新增减速带96米,道口标柱27根;新增信号灯5套;新增沥青路面面积4355平方米,路基填方4848立方米,路基挖方5649立方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
2.3招标范围
本次铜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设两个标段,即2024TSZZ-JL1标段、2024TSZZ-JL2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信号灯、哨兵系统、被交路坡改平、增设机非开口等工程(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上述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编制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审批、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2.4本次招标2024TSZZ-JL1标段对应施工标段投资约人民币1397万元,2024TSZZ-JL2标段对应施工标段投资约人民币1825万元。
2.5本工程2024TSZZ-JL1标段、2024TSZZ-JL2标段监理服务期约27个月,其中计划施工工期共约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须满足此资质要求);
(3)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2业绩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企业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2021年1月(以投标报表交/竣工
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须含护栏)或包含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护栏)的公路工程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交通信号灯)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信用等级相同时以评定分值较低的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1)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021年1月(以投标报表交/竣工
为准)至今,担任过一任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须含护栏)或包含交通安全设施(须含护栏)的公路工程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交通信号灯)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注: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邮寄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联系人:黄棣,电 话:0516-85743599)
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同一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仅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9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3.10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11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为20
7月
-20
7月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
8月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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