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国投浦上幼儿园油漆翻新及屋面栏杆加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JS-CS-******** 项目名称:仓山区国投浦上幼儿园油漆翻新及屋面栏杆加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合同包预算磋商保证金1仓山区国投浦上幼儿园油漆翻新及屋面栏杆加高项目成品保护、清理粗卫生及垃圾清运等详见磋商文件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人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磋商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磋商报价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磋商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网站、中****网(********);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④、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7)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资格承诺函: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材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2025年文体中心抗震检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24
- 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食堂1-3层增加设备电源及等电位联结、首层厨房操作间地面垫层改招标公告 2025-06-24
- 中电万维酒泉分公司2025年业务外包合作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4
- 海阳丁字湾新型能源创新区开发项目电力工程(海阳万华项目220kv电源线路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4
- 光伏供电(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6-24
- 正安供电局2025年房屋租赁(第7批)零星采购公告 2025-06-24
- 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2025年7月份上半月(7.1-7.15)粉煤灰(细灰)处置招标公告 2025-06-24
- 淮浙煤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2025年7月份上半月(7.1-7.15)粉煤灰(粗灰)处置招标公告 2025-06-24
- 饮食保障车扩展机构发电机升降采购公告 2025-06-24
- 励磁柜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