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移动式云控汽油机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300台智能云控小型发电机,采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到货、验收、督导、技术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等。】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产品名称、交货地点、交货期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1 |
移动式云控汽油机 |
15kW(三相)-电启动 |
35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下单起10个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1.65 |
2 |
10kW(三相)-电启动 |
80 |
||||
3 |
10kW(单相)-电启动 |
40 |
||||
4 |
8kW(单相)-电启动 |
80 |
||||
5 |
8kW(单相)-手启动 |
65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含税总价231.6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详见“1.4.1标准价格”,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1标准价格:
序号 |
产品类型 |
含税单价 (元/台) |
1 |
15kW(三相)-电启动 |
14500.00 |
2 |
10kW(三相)-电启动 |
10000.00 |
3 |
10kW(单相)-电启动 |
9400.00 |
4 |
8kW(单相)-电启动 |
4500.00 |
5 |
8kW(单相)-手启动 |
420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7投标人自2021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云控油机类)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验收证书,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门章),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份、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
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如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
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业绩
以采购订单
/结算发票落款
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若订单和发票同时出现,则按照订单计取)。
(5)提供发票须同时提供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1.8到货期:投标人应满足下单起10个日历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1.9保修期:投标人应满足每个订单到货验收后3年保修期且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或CNAS资质)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0年1月之后,检测设备为本项目(8KW、10KW、15KW的汽油交流发电机,检测内容须包含频率降指标且指标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3.3投标产品,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会进行免费设备测试,测试不合格或未提供测试报告或测试报告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3.3.1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工作并通过和取得测试报告,具体测试
、测试地点、测试要求等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
后另行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测试
等各种因素,积极准备、及时参加测试工作,逾期参与测试或因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完成测试工作并通过和取得测试报告的不利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2.3.3.2已经通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云控油机装置平台测试并取得测试报告且测试报告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可不再参与测试。
2.4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须提供承诺。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20
7月
17点整至20
7月1
17点整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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