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小金鑫鸿14.5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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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小金鑫鸿14.5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沙龙乡、崇德乡、美兴镇以及新桥乡四个乡镇,距成都约280公里,距小金县县城直线距离15公里内,所有项目均有乡村道路相通。项目属于地面分布式光伏,由8个独立项目组成,总规划建设总量14.58MW(交流侧),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5.552MW,总占地面积约350亩。项目采用N型600Wp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线路T接并网方案。小金鑫鸿14.5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采用25920块N型600Wp双面双玻组件,共设置6个2.0736MWp发电单元、1个1.728MWp发电单元、1个1.3824MWp发电单元,共6台2000kVA箱式10kV升压变、1台1600kVA箱式10kV升压变及1台1300kVA箱式10kV升压变。
2.1.1太阳能资源条件
项目场址工程代表年全年水平面辐射总量为1596.0kWh/m²。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37526-2019)的划分,项目场址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资源“很丰富”地区;太阳能资源稳定指标GHRS为0.578,稳定程度为“很稳定”;全年的直射比DHRR为0.547,直接辐射较多。
2.1.2土地落实条件
项目场地属高山地貌形态,现场地为草地,场地高程一般在3200~4100m之间,自然坡度一般在3°~30°之间,目前已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水利设施、文物、军事等限制性因素。
2.1.3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沙龙乡、崇德乡、美兴镇以及新桥乡境内,拟利用高山草地建设光伏电站。场址到小金县县城直线距离15公里内,均有乡村道路相通。
2.1.4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送出线路由地方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各光伏项目就近接入电网公司10千伏线路,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终端杆电缆连接点为产权分界点,送出线路并网接入点为分界点。具体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
2.1.5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5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全部投产发电,5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1.6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排列方式为2×12,电池组件每24个1串,每1个光伏组串固定在1个光伏支架上,构成1个光伏阵列,组件倾角固定33°。本工程支架光伏组件离地最小高度为2m,支架基础为螺旋钢桩。光伏组件拟采用国产600Wp双面双玻电池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采用传统光伏典型接入设计(XGF10-T-3),每个项目使用4-6台光伏逆变器,均为320kW型光伏逆变器。每台320kW逆变器,接入24串(每24块组件连成一串)。每台逆变器通过电缆接入箱式10kV升压变,就近T接至国网公司10千伏线路,并在T接点安装并网断路器1台。
最终装机容量、工程量、技术方案等以最终审定的可研为准。
2.2招标范围
除光伏组件(含监造、检测)及逆变器采购、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除招标人已取得的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等文件外,项目前期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为完成本项目光伏区所有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项目前期服务
除项目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项目用地土地租赁合同、环评、水保、地灾、社稳、军事、文物、项目用地林草手续、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评审专题报告编制与审查由招标人负责外,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因此发生的用地补偿费、
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等所有费用、税金;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风险评估等合法合规性文件的相关资料编制、办理、审查、评审等工作。
2.2.2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所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2.3设备供货
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除此之外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杆架设备、箱变设备、FTU设备、光伏场区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及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其他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
其中组件、逆变器为车板到货和车板交货,其卸货、运输、保管、倒运等由承包人负责;特别说明:投标人需对现场进行踏勘与规划,投标报价中需考虑组件、逆变器二次或多次倒运问题。
2.2.4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升压设备、光伏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发电设备基础、逆变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集电线路工程、外线工程、接地工程、箱变基础、配电设备基础、设备构(支)架、电缆沟、安全标识牌、场内道路等建(构)筑物,以及升压设备、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其中外线工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终端杆电缆连接点为产权分界点,送出线路并网接入点为分界点,光伏区一侧由承包人负责,变电站一侧由电网公司建设。
2.2.5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试验,移交生产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消防验收、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
2.2.6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2个地面光伏1.9MW及以上总承包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2个地面光伏1.9MW及以上总承包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B证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地面光伏1.9MW及以上施工业绩;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
20
7月
至7月1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小金鑫鸿14.5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沙龙乡、崇德乡、美兴镇以及新桥乡四个乡镇,距成都约280公里,距小金县县城直线距离15公里内,所有项目均有乡村道路相通。项目属于地面分布式光伏,由8个独立项目组成,总规划建设总量14.58MW(交流侧),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5.552MW,总占地面积约350亩。项目采用N型600Wp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线路T接并网方案。小金鑫鸿14.5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采用25920块N型600Wp双面双玻组件,共设置6个2.0736MWp发电单元、1个1.728MWp发电单元、1个1.3824MWp发电单元,共6台2000kVA箱式10kV升压变、1台1600kVA箱式10kV升压变及1台1300kVA箱式10kV升压变。
2.1.1太阳能资源条件
项目场址工程代表年全年水平面辐射总量为1596.0kWh/m²。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37526-2019)的划分,项目场址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资源“很丰富”地区;太阳能资源稳定指标GHRS为0.578,稳定程度为“很稳定”;全年的直射比DHRR为0.547,直接辐射较多。
2.1.2土地落实条件
项目场地属高山地貌形态,现场地为草地,场地高程一般在3200~4100m之间,自然坡度一般在3°~30°之间,目前已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水利设施、文物、军事等限制性因素。
2.1.3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沙龙乡、崇德乡、美兴镇以及新桥乡境内,拟利用高山草地建设光伏电站。场址到小金县县城直线距离15公里内,均有乡村道路相通。
2.1.4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送出线路由地方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各光伏项目就近接入电网公司10千伏线路,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终端杆电缆连接点为产权分界点,送出线路并网接入点为分界点。具体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
2.1.5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5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全部投产发电,5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1.6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排列方式为2×12,电池组件每24个1串,每1个光伏组串固定在1个光伏支架上,构成1个光伏阵列,组件倾角固定33°。本工程支架光伏组件离地最小高度为2m,支架基础为螺旋钢桩。光伏组件拟采用国产600Wp双面双玻电池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采用传统光伏典型接入设计(XGF10-T-3),每个项目使用4-6台光伏逆变器,均为320kW型光伏逆变器。每台320kW逆变器,接入24串(每24块组件连成一串)。每台逆变器通过电缆接入箱式10kV升压变,就近T接至国网公司10千伏线路,并在T接点安装并网断路器1台。
最终装机容量、工程量、技术方案等以最终审定的可研为准。
2.2招标范围
除光伏组件(含监造、检测)及逆变器采购、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除招标人已取得的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等文件外,项目前期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为完成本项目光伏区所有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项目前期服务
除项目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项目用地土地租赁合同、环评、水保、地灾、社稳、军事、文物、项目用地林草手续、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评审专题报告编制与审查由招标人负责外,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因此发生的用地补偿费、
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等所有费用、税金;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风险评估等合法合规性文件的相关资料编制、办理、审查、评审等工作。
2.2.2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所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2.3设备供货
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除此之外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杆架设备、箱变设备、FTU设备、光伏场区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及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其他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
其中组件、逆变器为车板到货和车板交货,其卸货、运输、保管、倒运等由承包人负责;特别说明:投标人需对现场进行踏勘与规划,投标报价中需考虑组件、逆变器二次或多次倒运问题。
2.2.4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升压设备、光伏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发电设备基础、逆变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集电线路工程、外线工程、接地工程、箱变基础、配电设备基础、设备构(支)架、电缆沟、安全标识牌、场内道路等建(构)筑物,以及升压设备、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其中外线工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终端杆电缆连接点为产权分界点,送出线路并网接入点为分界点,光伏区一侧由承包人负责,变电站一侧由电网公司建设。
2.2.5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试验,移交生产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消防验收、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
2.2.6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2个地面光伏1.9MW及以上总承包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2个地面光伏1.9MW及以上总承包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B证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地面光伏1.9MW及以上施工业绩;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
20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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