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台市新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飞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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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HZB-G2024-0029 项目名称:2024###市新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飞灰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吨采购需求:2024###市新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飞灰运营服务,包含HDPE 膜(国产)采购,铺膜,焊膜,提供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满足垃圾填埋进场吊装需求)进行运输、吊装等以及人员安排。(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小微企业,不接受非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委托**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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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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