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三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三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狮子洋通道T4合同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狮子洋通道T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三标项目,本标段为环莞三期土建三标,起点(K17+358.818)位于常平镇常田路,与莞番高速共线段终点相连接,途径规划白新路以及规划横八路,然后上跨从莞高速,进入横沥镇境内。横沥镇内,依次上跨振兴东路、规划纬四路,最终进入企石镇内接东部快速,在东部快速设置枢纽互通立交。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17+358.818~K22+190,路线全长4.83公里,合同额为356680749.41元。主要控制点有从莞高速跨线桥以及东部快速路匝道桥,沿线主要河流为仁和水。主要工程数量:
(1)道路工程:总填方量为358156m3,总挖方量为262439m3。水泥搅拌桩99539.5m,就地固化50550.7m3,强夯33481.9m3。喷播植草37876m2,三维植草4393m2,浆砌片石2027m3,挡土墙总长3662m;
(2)桥梁工程:主线桥4座,互通1处(包含4座匝道桥),其中桩基482根/14439.4m,承台228个,墩柱34根,盖梁30个,桥台24个,钢箱梁4联/555m,现浇箱梁8联/620m;
(3)给排水工程:消防压力管道长度约10.3km,污水管道长度约18km,雨水管道长度约7.2km;
(4)涵洞工程:共3座箱涵,共82m;
(5)其他工程:改路工程共4处,长度为362.5m。。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狮子洋通道T4合同段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主线长2358m,线路为上下共走廊双层复合通道,上层狮子洋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下层桂阁大道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采取双向六车道+双向二车道辅道。主要工程为万洲互通立交桥(13条匝道共计8643.433m)、明挖隧道一座/655m,其中:主线上跨南沙港快速采用60m钢混组合梁、上跨南沙大道采用50m钢混组合梁、J匝道上跨南沙港快速路采用62m钢混组合梁、A匝道上跨南沙港快速路采用57m钢箱梁、E匝道上跨南沙大道采用50m钢箱梁、F匝道上跨南沙港快速路采用55m钢箱梁、H匝道上跨南沙港快速路采用60m钢箱梁。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桥涵、隧道、机电、交安和绿化等。
2.1.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珠肇高铁项目GZSG-3标段施工里程DK25+565~DK41+208,正线全长15.643km,合同工期48个月。主要工程内容:正线路基0.35公里9.4万方,站场路基0.76公里8.8万方;特大桥12289.01m(西江特大桥8324.31m,双线特大桥1238.21m,单线特大桥2726.49m),中小桥100.51m,框架桥2座,涵洞186.58延米/10座,预制架设混凝土箱梁217孔,现浇简支箱梁8孔;隧道3500延长米(将军岭隧道)。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型材XC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柴油CY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销售合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中标人须无偿以加油车的形式将柴油送达现场。
4.2.3锚具MJ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具有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孔,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2023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1份(检验标准以试验时所依据标准即可);
(6)供货业绩:生产厂家近两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在20“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
7月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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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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