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联通宣传品VI物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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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
大连联通宣传品VI物料制作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大连联通20
宣传品VI物料制作项目。采购份额:350万元(不含税),395.5万元(含税)。
交货期:广告物料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日历日到货并交付使用;加急类物料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历日到货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准)。
保修期: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
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份额,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1占比35%,采购份额:122.5万元(不含税),138.425万元(含税);
份额2占比25%,采购份额:87.5万元(不含税);98.875万元(含税);
份额3占比22%,采购份额:77万元(不含税);87.01万元(含税);
份额4占比18%,采购份额:63万元(不含税);71.19万元(含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限价为6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
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⑤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⑧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⑨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⑩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⑪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⑫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⑬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⑭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⑮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⑯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⑰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⑱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⑲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
7月
17时00分至20
7月
17时00分(北京
)。
1.1 项目概况
20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大连联通20
交货期:广告物料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日历日到货并交付使用;加急类物料交货期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准)。
保修期: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
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份额,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1占比35%,采购份额:122.5万元(不含税),138.425万元(含税);
份额2占比25%,采购份额:87.5万元(不含税);98.875万元(含税);
份额3占比22%,采购份额:77万元(不含税);87.01万元(含税);
份额4占比18%,采购份额:63万元(不含税);71.19万元(含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限价为6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⑤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⑧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⑨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⑩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⑪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⑫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⑬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⑭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⑮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⑯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⑰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⑱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⑲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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