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5,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煤炭质量监督抽检 | 140(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100.00 | 345,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5,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煤炭质量监督抽检 | 140(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100.00 | 345,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11)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具有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本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6月2
至20
07月0
,每天
08:00:00至12:00:00,
12:00:00至18:00: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三棒导卫悬臂采购公告 2025-05-22
- 高纯氮气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2
- 优特钢厂备件一批采购公告 2025-05-22
- 前轮毂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2
- 钢轧厂备件一批采购公告 2025-05-22
- 低品位地方矿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2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2021-CXGC06-1课题(2025年)DNA样本的二代测序及数据深度分析采购服招标公告 2025-05-22
- 湖北工程学院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 莆田市秀屿区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2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 2025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办公室车辆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 广东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主题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全民所有森林、草地、湿地资源资产变更清查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级荧光显微镜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左干渠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汤溪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B标段岭口溪、吃水坑溪)竞争性磋商公告
- 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信息化运维(2025年)项目招标公告
- 漳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406项目招标公告
- 2024年县道X570梅芦线(K0+000-K10+700)养护提升工程、2024年县道X5LF东渡港区-永定湖坑养护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