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GFC
三、项目概况:
1.外包范围为:
(1)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外包环节:卸车、包分机供件、集包封发、人工胶带机分拣、扫描配发、装车、邮袋清退及有效服务时长结算环节。外包服务地点:四川简阳市五都大道与北七路交叉口东200米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
(2)双流机场邮件处理中心,外包环节:卸车、包分机供件、集包封发、人工胶带机分拣、扫描配发、装车、特快物品手工处理及有效服务时长结算环节。外包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枢大道566号双流机场邮件处理中心。
(3)双流邮件处理中心,外包环节:卸车、包分机供件、集包封发、内场拣包、人工胶带机分拣、扫描配发、装车及有效服务时长结算环节。外包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5号双流邮件处理中心。
2.外包模式为:
邮政企业提供生产设备和场地,供应商提供邮件内部处理作业外包服务,以分环节方式进行外包。
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4.报价说明: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垫资成本、税费、人工费、投标人资源配置所需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采购方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确定的外包业务数量和外包金额,中标人自行承担由于采购方业务量变化等因素导致的外包需求不确定性风险。若业务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外包业务量增加或减少,采购方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1家主供应商,1-2家备选供应商。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1家为主供应商,另一家为备选供应商;如中标3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主供应商,另两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作为第一和第二备选供应商。
本项目外包服务期限为1年10个月,服务期内4个标包的项目总预算25581.6万元,各标包的划分与预算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预算 |
邮件处理中心名称 |
外包采购内容 |
|
外包服务环节 |
应急服务 |
|||
包1 |
7080.3万元 |
天府机场 |
卸车、供件、集包、空袋整理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双流中心 |
卸车、供件、集包、异形件分拣、内圈捡包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
包2 |
4582.6万元 |
天府机场 |
异形件分拣、扫描配发、装车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双流中心 |
扫描配发、装车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
包3 |
8155.7万元 |
双流机场 |
卸车、供件、集包、异形件分拣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包4 |
5763万元 |
双流机场 |
特快物品分拣、扫描配发、装车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注: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
2.业务量取数路径
服务环节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流程工艺 |
计量单位 |
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 |
卸车 |
卸载邮件(含空袋)、分剔、总包开拆、送交、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卸车环节作业服务 |
卸车 |
袋件 |
1、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量-总量统计 2、已发运计划分析 |
供件 |
供件、收容处理、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设备分拣环节作业服务 |
各类小件分拣机、智能搁架 |
件 |
处理中心统计-分拣机效率综合报表 |
集包 |
分拣封发、收容处理、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设备分拣环节作业服务 |
各类小件分拣机、智能搁架 |
件 |
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量-工作量统计-齐格封发 |
空袋整理 |
空袋整理、空袋封发、送交、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人工处理环节作业服务 |
件 |
容器管理--容器统计管理--容器监控--容器调拨跟踪 |
|
异形件分拣 |
手工分拣、异形件分拣、送交、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人工处理环节作业服务 |
袋件 |
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量-分拨扫描 |
|
扫描配发 |
扫描配发、领取、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装车环节作业服务 |
袋件 |
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量-工作量统计-扫描配发 |
|
装车 |
邮件装车、领取、面交、协助协查及处理、清场等装车环节作业服务 |
袋件 |
1、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量-总量统计 2、已发运计划分析 |
|
应急服务 |
临时、突发应急服务 |
小时 |
3.外包计价方式
(1)外包服务环节计量单位为“袋/件”;应急服务计量单位为“小时”。
(2)项目采用阶梯结算方式,外包费用据实结算,按月支付。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外包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4.现场踏勘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并完成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相关投标要求和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现场踏勘时自备《现场踏勘确认表》(格式自拟)由招标人踏勘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
)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指邮件或快件类分拣、封发、装卸等处理外包服务的单项合同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的项目(纯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除外)。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承诺为在本项目提供外包服务的所有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服务的能力。
(六)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垫付能力应达到每月200万元。
(七)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并完成现场踏勘,不参加现场踏勘的(以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二)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入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提供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十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后转包、分包。
(十五)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自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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