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引入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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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云南警官学院引入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需求:(1)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2)参与云南警官学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3)对重大疑难案(事)件的处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4)为教师维权案件、重大涉警舆情及社会热点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5)起草、审查、修改以云南警官学院名义签订非涉密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6)每周到校值班
不低于2个工作日;同时,若有特殊事项,应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能够及时到校提供咨询服务。
(7)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签。
(8)云南警官学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特殊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总公司及省级分公司(若为省级分公司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供应商成立
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可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1.3提供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
在2023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
在2023年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或分公司参加谈判的,应当提供总所或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每家总所或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总所或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3.2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1月
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前)2个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此处请确认)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谈判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6月2
09时30分至20
7月
17时30分,每天
08时30分至11时30分,
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需求:(1)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2)参与云南警官学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3)对重大疑难案(事)件的处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4)为教师维权案件、重大涉警舆情及社会热点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5)起草、审查、修改以云南警官学院名义签订非涉密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6)每周到校值班
(7)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签。
(8)云南警官学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特殊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总公司及省级分公司(若为省级分公司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供应商成立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1.3提供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
1.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或分公司参加谈判的,应当提供总所或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每家总所或总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总所或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3.2提供最近三年(2022年1月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本项目谈判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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