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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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红政务审初设【202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566.7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566.7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77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877米,该项目拟对流经红桥区的南运河、北运河、津河、子牙河、海河5条河道周边主次干路排水管网19.10公里及红桥区全区284个小区进行雨污管网、混接点溯源排查,并通过排查结果对雨污水混接管道进行分阶段改造。根据溯源报告已提供的214处混接点进行雨污分流设计,计划拟建排水管道D100-D400共计约877米、检查井72座,改造旧井52座,雨水口修复63座及管道封堵等,总投资额1566.7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新建 d300 污水管道 9 米;d400 雨水管道 5 米;新建 d100 污水管道 35 米;d200 污水管道 170 米;d300 污水管道 424 米;d400 污水管道 234 米;雨水检查井 3 座;污水检查井 69 座;现状井改造及恢复 52 座,雨水口修复 63 座,管道封堵 222 处,前述施工内容及道路恢复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61.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
07月3
至 2025年12月3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内容是否一致,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
(北京
)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20
06月2
至 20
06月2
。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
:20
06月2
16时00分。
本项目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红桥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红政务审初设【202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566.7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566.7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77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877米,该项目拟对流经红桥区的南运河、北运河、津河、子牙河、海河5条河道周边主次干路排水管网19.10公里及红桥区全区284个小区进行雨污管网、混接点溯源排查,并通过排查结果对雨污水混接管道进行分阶段改造。根据溯源报告已提供的214处混接点进行雨污分流设计,计划拟建排水管道D100-D400共计约877米、检查井72座,改造旧井52座,雨水口修复63座及管道封堵等,总投资额1566.7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入河雨污混接点溯源排查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新建 d300 污水管道 9 米;d400 雨水管道 5 米;新建 d100 污水管道 35 米;d200 污水管道 170 米;d300 污水管道 424 米;d400 污水管道 234 米;雨水检查井 3 座;污水检查井 69 座;现状井改造及恢复 52 座,雨水口修复 63 座,管道封堵 222 处,前述施工内容及道路恢复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61.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内容是否一致,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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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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