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莱州市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城港路街道,起于西朱杲村北,止于朱旺村南,全长3.556公里,路基土石方51.36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24千平方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总承包(EPC)项目,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40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施工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且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各项要求。
2.7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8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9招标控制价:2219.99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18.46万元,施工部分控制价2201.53万元,投标人各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 项目位于城港路街道,起于西朱杲村北,止于朱旺村南,全长3.556公里,路基土石方51.36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24千平方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2)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3)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0 18:00至2023-06-04 18:00(北京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莱州市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城港路街道,起于西朱杲村北,止于朱旺村南,全长3.556公里,路基土石方51.36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24千平方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总承包(EPC)项目,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40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施工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且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各项要求。
2.7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8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9招标控制价:2219.99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18.46万元,施工部分控制价2201.53万元,投标人各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 项目位于城港路街道,起于西朱杲村北,止于朱旺村南,全长3.556公里,路基土石方51.36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24千平方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2)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3)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0 18:00至2023-06-04 18: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水探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
- 2025-2026年度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色谱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6
- 西北工业大学透射电镜双倾旋转样品杆三次招标公告 2025-06-16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25年教育部职业教育数据中台对接服务平台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2025-06-16
- 成方金科德胜工作区修缮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6
- 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化中心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
- 2025年除雪防滑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
- 温州大学教室修缮工程(2025年)校内招标公告 2025-06-16
- 杭州文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六餐厅设施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2025-06-16
- 衢江区双桥乡高田村1号民宿室内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