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2024】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沿海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厂区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内。
2.1.2建设规模: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距如东县城约35km。场址几何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32°35′16.9″,E120°58′21.0″,海拔高程约为3.10-6.15m,土地为养殖鱼塘,整体起伏较小。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6760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410.23476MWp,交流侧额定容量315.2MW,采用单晶硅双面组件+固定倾角支架+DC1500V组串式逆变器方案(本期即终期),通过箱变升压至35kV电压后,经14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按交流侧额定容量10%/两小时配置储能,配套建设约31.7MW/63.4MWh新型储能,并同步建设渔业养殖设施。项目新建220kV送出线路单开中水如东风电~双南单回线路,线路长度约2×2.3公里。
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布置有设备基础和建筑物。设备基础有储能设备基础、主变基础、无功补偿装置基础、GIS基础、35kV配电装置基础、站用变基础、避雷针和其他有关设备基础等,建筑物有变电站控制室、水泵房(含维修间)和危废间等。
本项目在升压站的场外,配套建设一栋辅助生产楼。该辅助生产楼为4层框架结构,高度为20.4米,占地面积为812.43㎡,总建筑面积为3437.35㎡。建筑主要使用功能为辅助生产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活动中心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6600万元(含1200万元暂列金额)。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5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7月2
(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签订合同次日为准)
全容量并网日期:2012月2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物资均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满足招标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并网一次性成功。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案。电池组件拟选用N型TOPCon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拟选用组串式逆变器,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厂区#50~#99发电单元(装机容量206.2910 MWp,交流侧容量158.4 MW)区域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桩基施工、支架与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35kV集电线路施工、渔业基础设施改造、施工道路改扩建、废旧渔业设施及房屋的拆除等。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2.2.1永久工程的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标段内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含渔业土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汇总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套效果图制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等,负责初步设计审查等。
2.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内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采买(编写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等)、催交、监造、验收、运输、物资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发包人仅负责采买,承包人协助编写采购招标文件、组织技术谈判、协助签订技术协议,承包人负责设备催交、到货验收、物资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满足可接入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计算机监控设备(采购满足可接入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备)、驱鸟设备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桩、光伏支架及辅材、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纤、接地扁铁(铜绞线、接地极等)、电缆桥架、钢筋、混凝土、消防器材、标识标牌(生产准备使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和电缆标示桩、管材、围栏等生产准备材料。提供备品备件及必须的工器具。
3.施工:标段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红线外临时道路加强、光伏发电厂区巡检道路施工、箱变基础及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施工、桩基施工、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电缆敷设、接地、光伏厂区围栏及大门、场地范围内试桩桩基及房屋拆除、视频监控、计算机监控及驱鸟设备安装等。渔业基础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塘口清杂(杂草、杂树等清理)、原有塘埂拆除、池塘护坡、生产道路拓宽、饲料罐及空压机房场地硬化、渔业码头、鱼塘排水与注水、渔业用电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其他设施拆除;包括为开展上述施工而与相关方(包含养殖户等)进行的协调工作。
4.调试与试运行:标段内(包含甲供设备)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整体系统联调及并网。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完成符合江苏省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的各项涉网试验,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本标段内的电磁暂态建模。
5.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负责渔业基础设施改造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办理电力质监注册及电力质监工作、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当地质监及安监备案,按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评审通过的安全设计专篇和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开展本标段相应设计工作。
6.专项验收: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验收、防雷验收等专项的具体实施并通过验收;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本工程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
2.2.2接口关系
1、与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接口:
以升压站围墙外35kV电缆沟(围墙外1m)为界,界内(即光伏发电厂区)电缆通道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35kV集电线路以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进线柜引接端子为界,集电线路电缆敷设、电缆接头制作及接入、电缆相关试验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光伏发电厂区控制电缆及光缆以二次设备预制舱终端接线端子为界,控缆及光缆敷设、控缆接头制作及接入、光缆熔纤及接入、控制电缆及光缆相关试验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
2、与光伏发电厂区I标段接口:
本标段与光伏发电厂区I标段界限,以厂区中间的水渠为界限、以鱼塘的塘梗为界限,具体划分详见附件《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三个标段划分红线拐点坐标图》。
20号塘梗的拓宽施工由光伏发电厂区I标段承包人负责实施;20号塘梗两边的护坡,由光伏发电厂区各标段承包人负责实施;5#流水槽及配套养殖预留区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实施,与光伏发电厂区I标段以中间道路中线为界。具体详见附件《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渔业养殖平面布置图》。
本标段承包人需为光伏发电厂区I标段承包人开展电缆通道施工、集电线路、控制电缆、光缆敷设提供便利条件。
本标段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上述工程范围是否提及,凡涉及本标段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并网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即便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则仍属于本合同内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③注册电气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上述①、②、③中的任一项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3月份至20
5月份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原件需为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5)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是退休人员。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含)以来,承担过100MWp以上(含)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业绩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
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4)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含)以来,承担过100MWp以上(含)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1)业绩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
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任职)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签字文件为准。
(2)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所在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兼得。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厂区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
6月2
至20
7月2
9时00分;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20
7月2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阳江思瑞光伏项目升压站及阳江南药光伏项目开关站土地合规性手续办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09
- 长江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项目光伏设备安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9
- 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5年桂平新建智能感知前端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
- 新能源公司锡林郭勒正镶白旗光伏项目集电线路工程采购公告 2025-05-09
- 新能源公司锡林郭勒正镶白旗光伏项目光伏区建安工程II标采购公告 2025-05-09
- 新能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风电项目风机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2025-05-09
- 拓奇公司汕尾电厂4号机组A级检修架子保温工程采购公告 2025-05-09
- 拓奇公司台山核电T103大修综合工程采购公告 2025-05-09
- 菲达-淄博东岳新能源有限公司3×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电袋除尘器项目高频电源采购公告 2025-05-09
- 西部煤电集团色连二矿接续资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