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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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已由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济发统审批122号文,招标人为济源市汇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情况说明
2.1项目名称: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2.2项目代码:2405-419001-04-01-887441
2.3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4项目地址:济源市域
2.5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光储充检”多功能综合一体示范站24处。主要包括:630KW光储充检一体化设备30套、光伏发电棚34220平方米,60~480kw智能充电桩680枪(1拖8、1拖4),广告灯箱(1.2*0.9m)680个,配套场地交通、安防、配电监控、智慧管理等系统;新建、改造服务用房,场地硬化、绿化等建设内容。2、建设快速充电站72处。主要内容包括:60~480kw智能充电桩1228枪(1拖8、1拖4),广告灯箱(1.2*0.9m)1228个;配套场地交通、安防、配电监控、智慧管理系统等建设内容。
2.6计划工期:36个月
2.7招标范围: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及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预算、评审、报批,以及后续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咨询、工程变更、专家评审、施工工期配合、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
采购内容: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充电设备及能量管理系统;
施工内容: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进行施工,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全具备使用条件后移交招标人,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保修期内保修工作。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依据文件及有关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设计工作,并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投资估算:约40942.74万元(含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备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充电设备生产厂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直流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封面具有·CMA·及·CNAS·标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
注:① 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②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本项第(1)、(3)条要求。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资产未被冻结,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2023年06月0
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止未被列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2023年06月0
以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止未违反国家24部委《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展开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中任意一条(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
,查询
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设计成员、施工成员)所使用的企业资质、注册人员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住建厅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
,查询
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9标注异常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标注异常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
前)。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叁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总承包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企业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07月1
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已由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济发统审批122号文,招标人为济源市汇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情况说明
2.1项目名称: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
2.2项目代码:2405-419001-04-01-887441
2.3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4项目地址:济源市域
2.5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光储充检”多功能综合一体示范站24处。主要包括:630KW光储充检一体化设备30套、光伏发电棚34220平方米,60~480kw智能充电桩680枪(1拖8、1拖4),广告灯箱(1.2*0.9m)680个,配套场地交通、安防、配电监控、智慧管理等系统;新建、改造服务用房,场地硬化、绿化等建设内容。2、建设快速充电站72处。主要内容包括:60~480kw智能充电桩1228枪(1拖8、1拖4),广告灯箱(1.2*0.9m)1228个;配套场地交通、安防、配电监控、智慧管理系统等建设内容。
2.6计划工期:36个月
2.7招标范围:济源市智慧新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及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预算、评审、报批,以及后续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咨询、工程变更、专家评审、施工工期配合、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
采购内容: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充电设备及能量管理系统;
施工内容: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进行施工,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全具备使用条件后移交招标人,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保修期内保修工作。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依据文件及有关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设计工作,并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投资估算:约40942.74万元(含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备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充电设备生产厂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直流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封面具有·CMA·及·CNAS·标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
注:① 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②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本项第(1)、(3)条要求。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资产未被冻结,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2023年06月0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2023年06月0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设计成员、施工成员)所使用的企业资质、注册人员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住建厅网站中可以查询,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体现查询
3.9标注异常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使用被标注异常的资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标注异常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叁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总承包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企业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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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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