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为集中框架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保证办公良好环境和房屋安全,及时响应本部、惠城和仲恺电信楼房屋日常维修和全市应急项目型维修,开展20房屋维修框架服务采购工作。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 |
份额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实施地点 |
1 |
20 |
一 |
一 |
3,000,000.00 |
本部、惠阳、惠东、大亚湾区域 |
二 |
2,000,000.02 |
惠城、博罗、仲恺、龙门区域 |
|||
2 |
20 |
二 |
一 |
1,499,999.89 |
本部区域 |
3 |
20 |
三 |
一 |
599,999.88 |
江南、水口、龙丰、下埔、三栋、横沥、小金口、江北区域 |
二 |
400,000.11 |
河南岸、桥东、桥西区域 |
|||
4 |
20 |
四 |
一 |
500,000.10 |
仲恺区域 |
合计 |
8,000,000.00 |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应急项目型维修是指已危及房屋安全需应急处理隐患,主要实施外墙脱落、玻璃松动,有外挂物破损严重影响过往人员与车辆,主体或楼面出现倾斜、沉降、裂痕;漏水、漏电,受自然灾害破环直接影响生产、政府需要及时处理督办项目之类的房屋维修,除此之外为日常维修。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一招标范围为:全市应急项目型房屋维修。本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份额一占比60%,份额二占比40%。
标段二招标范围为:惠州分公司本部房屋日常维修。本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标段三招标范围为:惠城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本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份额一占比60%,份额二占比40%。
标段四招标范围为:仲恺分公司房屋日常维修。本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如某标段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4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为:人民币5,000,000.02元
标段二为:人民币1,499,999.89元
标段三为:人民币999,999.99元
标段四为:人民币500,000.1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
标段一: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具有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三、四: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5月0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房屋维修或装饰装修类的相关施工经验,标段一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标段二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在140万元及以上;标段三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标段四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和发票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并以发票累计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结算文件复印件等),如没列明,该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也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5 项目团队要求:
标段一: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至少配备2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2名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4)至少配备2名驻点现场维护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标段二: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2名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4)至少配备2名驻点现场维护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标段三: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4)至少配备2名驻点现场维护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标段四: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4)至少配备2名驻点现场维护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0以后缴纳的任一
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本项目允许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在所参加的标段复用。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5月0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05月0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
06月2
00时00分至20
06月2
24时00分(北京
,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
)为:20
07月1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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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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