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盐城市体育中心综合馆防排烟设备采购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体育中心综合馆防排烟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安装和调试、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及其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供应,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900万元。
CAL-ALIGN: baseline; LINE-HEIGHT: 150%;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TEXT-INDENT: 24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2.3项目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蓝海路22号。
CAL-ALIGN: baseline; LINE-HEIGHT: 150%;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TEXT-INDENT: 24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2.4工 期:90个日历天。
CAL-ALIGN: baseline; LINE-HEIGHT: 150%;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TEXT-INDENT: 24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CAL-ALIGN: baseline; LINE-HEIGHT: 150%; TEXT-AUTOSPACE: ideograph-numeric; TEXT-INDENT: 24p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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