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20浙江联通电力电缆集中采购。
1.1.1预估规模:采购预算4500万元(不含税);
1.1.2交货期、交货地点:订单发出后2历天内到货,招标人指定地点;
1.1.3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1.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1.5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如订单合计金额未达预估金额,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订单合计金额达到预估金额时止,但最多延长1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若有效投标人数量6名及以上时,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3名,份额为第一名35%,第二名25%,第三名15%,激励份额25%;若有效投标人数量4-5名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2名,份额为第一名45%,第二名30%,激励份额25%;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4名时,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1名,份额100%。
有效投标人数量6名及以上时激励份额25%分配原则:
报价低的中标候选人份额 |
报价次低的中标候选人份额 |
报价高的中标候选人份额 |
15% |
6% |
4% |
备注: 1、中标候选人为按照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推荐的第一、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
有效投标人数量4-5名时激励份额25%分配原则:
项目 |
X值 |
报价低的候选人激励份额占比 |
报价高的候选人激励份额占比 |
X=两名中标候选人价格得分分差 |
0≤X<1.5 |
70% |
30% |
1.5≤X<3 |
80% |
20% |
|
X≥3 |
90% |
10% |
|
备注: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统一折扣系数(非下浮率)85%,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电缆集采业绩不少于3个。
注:1)案例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无法体现
的,以订单签订
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
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
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
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5参加投标的各个厂家必须提供电缆样品:ZA-RVV 4*185+1*95、ZA-RVV 1*240、ZA-RVV 3*16型号电缆,每种型号0.5m长,两端齐平。
2.6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投标人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10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11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4 年 6月1
至 2024 年6月2
17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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