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物联网NB及CAT1模组框架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
物联网NB及CAT1模组框架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1.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1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或合同到期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
1.2.3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技术要求、预估规模、采购数量、项目地点等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预估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项目地点 |
1 |
为镇江电信采购所需的物联网模块NB模块1、NB模块2、NB模块3、CAT.1模块1、CAT.1模块2(具体详情详见技术规范书) |
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
17696500元人民币(不含税) |
最终以实际订单为准 |
江苏镇江市(招标人任一指定地点) |
注:上述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产生数量为准。 |
(1)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3个时综合评分前3名中标,中标份额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第一名中标份额50%;第二名中标份额30%;第三名中标份额20%。(2)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个时综合评分前2名中标,中标份额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第一名中标份额70%;第二名中标份额30%。
(3)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1.4 交货期:投标人在满足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当期订单确认后3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并验收合格。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投标折扣,最高投标折扣为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主要产品(NB模块1、NB模块2、NB模块3、CAT.1模块1、CAT.1模块2)制造商针对产品的投标授权函。①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函并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无须提供本授权函。
2.3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与本项目类似的NB模组或CAT.1模组同类产品销售的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含明细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
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5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起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起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20
06月1
09时00分至20
06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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