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泗洪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洪县殡仪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泗洪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泗洪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内容:新建守灵区一、守灵区二、火化室二、休息室、冷库、配电房、尾气棚二、厕所、仓库、连廊、10KV配电工程等。本项目监理费以费率计价,监理费最高限价为工程中标价的1.1%。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06月,工期12
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11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监理费按进度付款,完成施工工程量的50%,付监理合同价的40%,完成施工工程量的60%,付至监理合同价的48%,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后付至监理费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具体评标细节如下
(一)投标报价(5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6分);
(三)资源配置与业绩(16分);
(四)监理大纲(24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5.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3年1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
5.3.3.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委托人要求。
5.5其他条件:
5.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5.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6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6月1
09:00至20
06月2
15:00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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