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第五标段(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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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农经〔2024〕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本项目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第五标段(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供水规模为2.5万m3/d,水源为周桥水库,供水对象为枣阳市杨垱镇、太平镇及七方镇管辖的88个村和社区共12.62万人。
其他:第五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周桥水厂配水工程(杨垱镇分支干管(明星街、杨石路、桃园村-长营村)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建设内容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全部工作,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本标段采用EPC招标,中标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标段,本标段为第五标段(EPC)(合同编号:ZYS/ZQSCGC/EPC/05)。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2664.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水利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含EPC、DB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5)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6)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7)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施项目的承诺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8)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8)款规定;②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4)(5)(6)(7)款规定;③联合体(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为1家)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6月1
至20
6月1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
07月1
09时00分
本项目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农经〔2024〕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本项目枣阳市周桥水厂工程第五标段(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供水规模为2.5万m3/d,水源为周桥水库,供水对象为枣阳市杨垱镇、太平镇及七方镇管辖的88个村和社区共12.62万人。
其他:第五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周桥水厂配水工程(杨垱镇分支干管(明星街、杨石路、桃园村-长营村)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建设内容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全部工作,并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本标段采用EPC招标,中标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标段,本标段为第五标段(EPC)(合同编号:ZYS/ZQSCGC/EPC/05)。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2664.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8)款规定;②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4)(5)(6)(7)款规定;③联合体(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为1家)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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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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