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汽车租赁服务及包车服务,23 座及以上1台汽车租赁服务并提供服务车型驾驶人,由我单位在规定内按规定线路使用该车辆,完成我单位在合同履行期内的用车需求。
2. 线路要求:
第一站:利民开发区龙电花园
第二站:松北商大
第三站:道外市老年大学
第四站:军工
第五站:黄河路第二千休所
第六站:赣水路和中山路交口
第七站:和兴十一道街
第八站:学府路理工大学
第九站:学府路制药总厂门口
第十站: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说明:实际运行过程中,甲方实际线路如有变更调整。或财政预算有调整,甲乙双方需共同协商拟定新路线。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未果,需终止合同。
二、服务需求
1★ |
车型要求:23 座及以上1台汽车租赁服务并提供服务车型驾驶人,车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需提供有效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我单位在规定 提供车辆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车辆(大巴、中巴、小轿车、商务车)投入服务。 2.保证大、中巴车辆配备北斗卫星或GPS 定位系统和空调。 3.所提供的车辆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4.所有服务车辆在12万公里内。(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 5.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必须配置合格的安全带、安全锤等安全装置。 6.提供的服务车辆车况良好,座椅、空调功能正常无故障,安全性能良好,并符合公安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7.车辆车容要求"三洁”一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出车前做好车辆消毒、清洁,车内无异味(含“新车味”)保持干净、整洁和舒适状态,车内座套保证一周清洗一次保养,保持车内无异味。(有清洁保养记录)。 8.保证出车车况良好,安全性能高。出车前要落实执行维护车辆制度。 9.车辆维护和保养:车辆应具备易维修耐用的特点,维修保养和零配件供应应方便快捷,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状态良好。 10.安全技术条件:车辆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包括车身结构、安全设备、刹车系统、照明设备等方面的要求,能够确保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 11.包括动力性能、行驶稳定性、操控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车辆能够稳定、顺畅地行驶,具备良好的加速、制动和转向性能。 12.车辆配置:包括空调系统、音响设备导航系统等方面的要求,提供舒适的乘坐环境,提升乘客体验。 |
2★ |
1.投标人需至少配备年龄在 26-55周岁之间、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
3★ |
车辆性能要求: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能够满足合法、安全的在各种路况行驶的要求,保证车辆驾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车辆保险要求: 1.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已购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已购置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且车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保额至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中标人应提供服务车辆保险等相关文件,须承诺在用车前提供车辆及驾驶人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采购人处备案,保险期限至少应涵盖服务期。 |
4 |
运营连续性要求:要求供应商当前经营状态正常,能够在服务周期内正常提供所承诺各项服务。 |
5 |
供应商提供5年(企业成立不足5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的承诺。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协议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可提供开户信息);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与车辆营运资质相符的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保险单;(注: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到响应文件中);2.3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及相关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潜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书面声明;2.4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前)被①“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③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6月13日 至 20
06月2
,每天
8:00至11:30,
13: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
06月2
13点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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