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路 (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 建设资金 已落实 ,招标 组织单位 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路 (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路 (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 具体为本标段 工程所用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路 (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
2.1.2工程地点……
2.1.3资金来源: 西青 区财政投资 。
2.1.4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紫光路(阜锦道 ~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施工):本工程包括排水工程。其中排水工程:紫光路(阜锦道~南运河)新建双排管径d2600mm~d2800mm雨水主干管道,长度约2565米,紫光路(南运河~中北大道)新建一排管径d600mm~d2600mm雨水主干管道,长度约825米,d300mm~d600mm雨水预埋支管及收水支管约4558米;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新建一排管径d400mm~d600mm污水主干管道,长度约1766米,d400污水预埋支管约1268米。
2.1.5建设单位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设计单位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程总工期 365 日历天,工程开工日期 2019 年 11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11 月 29 日。
2.2 招标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紫光路 (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所需 钢材、水泥、 地材、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 。 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钢材资格要求
3. 1 .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ISO9001认证等 。
3. 1 .2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长材 (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 3 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3. 1 .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 2 、 202 3 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钢材生产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 3 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 1 000万元 。
3. 1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 3 -202 4 年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
3. 1 .5 供货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市政工程 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3. 1 .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 1 .7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应为天津市西青区。 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3.2 水泥资格要求
3. 2 .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ISO9001认证等 。
3. 2 .2 生产能力要求: 采用旋窑工艺 (必须是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的水泥),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年产量不低于 1 00万吨。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及粉磨站投标。水泥品牌不做限制,但是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内所有技术指标,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 。
3. 2 .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2 2 、 202 3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 3000万 元,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 1 000万元 。
3. 2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 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 3 年和 202 4 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3. 2 .5 供货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市政工程 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3. 2 .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 2 .7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应为天津市西青区。 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3.3 地材资格要求
3. 3 .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3 .2 生产能力要求: 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 1 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
3. 3 .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熟悉工程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金 1 00万元以上人民币 。
3. 3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 GB/T1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
3. 3 .5 供货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市政工程 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3. 3 .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 3 .7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应为天津市西青区。 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3.4 钢筋混凝土管资格要求
3. 4 .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4 .2 生产能力要求: 年生产钢筋混凝土管能力在 1万米以上,且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 ,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
3. 4 .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熟悉工程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金 1 00万元以上人民币 。
3. 4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 GB/T1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
3. 4 .5 供货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市政工程 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3. 4 .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 4 .7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应为天津市西青区。 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3. 5 混凝土资格要求 :
3. 5 .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5 .2 生产能力要求: 年生产商品混凝土能力在 15 万立方以上,且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 1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 5 .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 202 2 年至 202 4 年任意连续两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 5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 GB/T1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 5 .5 供货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市政工程 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 5 .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 5 .7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应为天津市西青区。 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4.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 20
6 月 11 日 8 时 00分 - 20
6 月 15 日 17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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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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