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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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22〕204号、咸发改审批〔2022〕294号、咸发改审批〔2023〕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为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代家沟
建设规模:本标段主要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后增设两处垃圾中转站,拟建中转站容量为50000m3,占地约为5亩,内设垃圾中转站管理用房、厂房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后增设两处垃圾中转站,拟建中转站容量为50000m3,占地约为5亩,内设垃圾中转站管理用房、厂房等。(具体以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本标段为项目二标段。
计划工期:73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0
合同估算价:19237463.1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C类证书;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7(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招标人按照标段开标顺序和本项目定标办法,在之前开标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面标段将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6月0
至20
06月1
24:00时止(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 20
06月2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22〕204号、咸发改审批〔2022〕294号、咸发改审批〔2023〕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为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代家沟
建设规模:本标段主要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后增设两处垃圾中转站,拟建中转站容量为50000m3,占地约为5亩,内设垃圾中转站管理用房、厂房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后增设两处垃圾中转站,拟建中转站容量为50000m3,占地约为5亩,内设垃圾中转站管理用房、厂房等。(具体以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本标段为项目二标段。
计划工期:73
合同估算价:19237463.1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C类证书;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7(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招标人按照标段开标顺序和本项目定标办法,在之前开标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面标段将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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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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