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本项目钢材、粉煤灰、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位于吉林省境内。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对投标物资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21年1月以来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I级或II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3柴油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运输的,必须提供运输公司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双方合作证明材料如合同等)等相关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对投标物资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21年1月以来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6)运输能力要求:运输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运输条件,具备投标物资二次运输及流动加油的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206月1
16:00之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 凯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辅助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2025-06-21
-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铁机辆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玻璃水新产线中央空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21
-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轻量化铝合金高压铸造产业化项目(首期)(压铸岛单元)招标公告 2025-06-20
- 鞍钢矿建机械化本钢能源总厂220KV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热浸镀锌无缝钢管2项采购公告 2025-06-20
- 生铁Q10(鞍钢轧辊公司)采购公告 2025-06-20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数字化协同设计二期--鞍数云协同设计云平台扩容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20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乌海苏海图煤矿综合治理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20
-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0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新增10000ta高品质可熔氟树脂项目及配套项目等搪玻璃设备4台竞价询价公告 2025-06-20
-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天窗、玻璃升降器的工装、检具类供应商寻源公告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