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420581-04-01-7578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
2.3 招标范围
肥料装置3台、公辅工程3台电梯的设计、供货范围、工程技术、材料供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交货状态、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保、保修和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保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其中肥料3台电梯不含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及验收,但必须参与及协助。
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技术规格书与附件中所述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参数和基本技术要求,并将其作为投标的基本依据。
2.4 质量目标
电梯产品按 GB/T 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2.6履约期限要求
合同生效4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到场根据业主主体工程进度而定,发包人提前15天通知承包人,到货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提供合同范围内电梯设备资料,安装完成后提供安装资料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须配合工程项目建设节点,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建筑工程设计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要求为 B 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需包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往前推算,以检验合格
为准)至少具有1份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拟投标客梯品牌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及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的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市范围内,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上传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投标人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及拟供电梯制造商近3年(以投标截止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者严重违约和重大安全、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做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页截图,截图为投标截止前5天内)。
3.9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情况且资产负债率低于80%。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报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连续三年12月份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6月 14 日 17 时止(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 20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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