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止(若合同未到期但执行金额已达到合同预估金额,执行到合同预估金额止,若合同执行金额未到但合同履行期限已到时,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可往后延期至合同预估金额止,最长不超过1年),若同类项目由省公司集中采购,按省公司集中采购合同执行。
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兴国、于都、瑞金、宁都、石城、会昌12县公司的局容局貌、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及厅店、通信机房建设改造项目进行集中招标,主要包括局容局貌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信息化改造、厅店渠道建设、通信机房改造中涉及房屋、办公生产生活、消防等设施新建、装修、改造维修。
预估采购规模: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万元,单个项目的单项工程不超过150万。(其中房屋安全隐患及局容局貌整治、信息化改造等2200万元、厅店渠道建设600万元、通信机房改造施工200万元),实际工作量按具体订单执行。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服务区域 |
1 |
房屋装修和改良 |
一批 |
详见中标人服务区域 |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 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估采购规模(万元,含增值税) |
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 |
服务区域 |
工期 |
1 |
房屋安全隐患及局容局貌整治、信息化改造等 |
标包1 |
1200 |
取3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0%、30%、20%。 |
河西片(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 |
厅店装修类接到招标方开工通知后,40㎡以下的一般的装饰装修工程需在20天内完成;40㎡-150㎡的一般的装饰装修工程需在30天内完成;150㎡以上的一般的装饰装修工程需在40天内完成;其他装修及土建改造工期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项目大小及难易程度决定 |
标包2 |
1000 |
取3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0%、30%、20%。 |
河东片(兴国、于都、瑞金、宁都、石城、会昌) |
|||
2 |
厅店渠道建设 |
标包3 |
600 |
取3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0%、30%、20%。 |
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兴国、于都、瑞金、宁都、石城、会昌12县 |
|
3 |
通信机房改造施工 |
标包4 |
200 |
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
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兴国、于都、瑞金、宁都、石城、会昌12县 |
|
合计 |
3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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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其中:标包1-3限中1个,标包4不限中。投标人参加多个标包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中标意愿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包的中标意愿排序。如未注明中标意愿的,默认按标包序号顺序推荐。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包含按相关规定足额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工程类别 |
标包名称 |
最高折扣系数限价 |
1 |
房屋安全隐患及局容局貌整治、信息化改造等 |
标包1 |
100% |
标包2 |
100% |
||
2 |
厅店渠道建设 |
标包3 |
100% |
3 |
通信机房改造施工 |
标包4 |
98% |
1.4项目类型:施工类。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
(1)标包1-3的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6月以来签订的装饰装修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的相关业绩;
(2)标包4的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6月年以来签订的的机房新建或改造项目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的相关业绩。
以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2.1投标人参加标包1、标包2、标包3的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4.2.2投标人参加标包4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电监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标包1-4通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为注册于投标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电工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
2.1.6相关承诺:
2.1.6.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2履行项目施工时,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材料,均需达到招标人针对施工材料的所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针对该项材料满足要求的承诺函。
2.1.6.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进场施工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4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近两年(自2022年6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低压电工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建造师证书等,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应在规定内提交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3 评价检测:本项目不涉及。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20
6月
8时30分至20
6月1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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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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