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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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 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元 采购包1###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评价咨询服务 ###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1(项) 否 ###市轨道交通1、2、3号线运营期间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 2,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
12月3
前完成运营期间安全评估,20
7月—2025年12月每季度完成一次运营安全检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
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中****网(********)、“****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
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服务承接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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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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