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TZBG-2024096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 同包 |
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康复科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95000 |
195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
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⑧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6月0
至 20
06月13日,每天
8:30至12:00,
14:45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
06月2
09点30分(北京
)
开标:20
06月2
09点3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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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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